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6-10-2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部门 字号:[ ]


绍市安委〔201511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企业安全生产

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浙安委〔201510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152号)精神,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使之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实现信息共享,合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现就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重点和目标

 (一)重点行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金属冶炼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工矿企业和商贸行业规上企业。

 (二)工作目标

 12015年底前,市级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依托“信用绍兴”等平台,实现与同级政府、部门间以及本部门上下级间的诚信信息共享。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以及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率达到75%以上。

 22016年底前,上述范围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率达到95%以上。

   3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上述范围内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

对规模以下工矿商贸企业和其他行业领域小微企业可根据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为参照,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依据和标准

 (一)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为依据。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达标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两项工作合二为一,实现深度融合。

 (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标准

 A级企业: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B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并运行,评审申请已受理的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企业。

 C级企业:决定创建安全标准化体系且人员、职责、经费等已落实,创建工作已启动的企业。

 D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未启动的企业。

 (三)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调整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亡人责任事故的(含一般责任事故和较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收回,企业诚信等级降至D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重新创建。发生死亡1-2人一般责任事故的等级调整满一年后方可提出评审申请,发生死亡3-9人较大责任事故的满两年后方可提出评审申请。

 2、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市级以上领导有批示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下降一级。调整满一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审。

 3、连续两个月未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下降一级。调整满一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审。

 4、一个年份内2次及以上受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下降一级。调整满一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审。

 5、被评为CD诚信等级的企业,各级要作为重点监管的对象。对被评为安全生产诚信D级的企业,监管部门要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和要求

 (一)黑名单制度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1、未启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

 2、拒绝安监人员检查、拒不执行监管部门指令的;

 3、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劳动安全健康防护设施用品、措施严重短缺的;

 4、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二)诚信建设要求

 1、厘清职责,分类指导。各级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和协调解决重大疑难工作问题,各级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和督办考核;各级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2、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市级有关行业监管部门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依据标准、制度;区、县(市)、各市直开发区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黑名单”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任务要求。

 3、按时报送,信息共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和调整情况及“黑名单”信息要结合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及时记录更新,并于20个工作日内报送“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专栏或“信用绍兴”,其中行政处罚信息在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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