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首次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企业采取停止供电强制措施

发布日期:2017-10-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安监局 字号:[ ]


  2017年10月28日,绍兴市安监局会同供电部门,对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企业采取了停止供电的强制措施。这是绍兴市安监局首次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企业采取停止供电的强制措施。

  2017年10月10日,绍兴市安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到绍兴楚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位于绍兴袍江洋江路23号附房的厂房检查,发现该厂房未经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缺少必要消防设施,存才重大安全隐患,却擅自出租给他人用于生产经营。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企业暂时停产,限期整改,该单位拒不履行,仍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非法违规生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行为,绍兴市安监局依法作出了停止供电的强制措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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