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积极宣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7-11-2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安监局 字号:[ ]


  11月13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我们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1月15日,市安监局组织召开宣贯会议,各区、县(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监管处对《判定标准》作了解读和宣贯。丁志旺总工参加会议,他指出,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很有必要,各地监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熟悉法律法规标准,对此次出台的《判定标准》要熟练应用,加强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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