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安监局 字号:[ ]


  

  

绍市安委〔2017〕5号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绍兴市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绍兴市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巩固“四化融合”“三位一体”两年提升工程建设成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规范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为保证,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使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工伤事故明显减少,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具体做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员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公开承诺率1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化创建率100%;事故企业负责人公开道歉率100%;安全风险辨识、安全总监制度、责任保险制度和述职质询点评活动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和责任书签订工作

  1.主要负责人公开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作出承诺,以一定的形式在企业公开,并上传“智慧安监”信息平台。

  2.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月底前,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内部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安全生产格局,责任书相关内容上传“智慧安监”信息平台。4月10日前,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将企业与部门、乡镇(街道)签约数和企业与车间、班组、重要岗位(人)签约数汇总上报市安委办(市安监局)。

      (二)推行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

      1.推行安全总监制度。对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建筑施工、道路运输、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可燃爆粉尘、液氨制冷、船舶修造的单位和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一般工矿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度,相关文件出台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半年内应配到位率达到100%,其他一年内应配到位率达到100%。

  2.推行责任保险制度。在全市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12月底前,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全面投保。2017年7月至2018年,在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其他高危行业推开。

  3.推行第三方监理制度。在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许可企业推进化工危险作业第三方安全服务工作。3月底前,企业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全面实施第三方安全监理。

  (三)开展全员培训教育和“1000班组”创建活动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6月底前,全市125家可燃爆粉尘企业完成安全风险辨识,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绘制“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4色图。年底前,完成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氨制冷、船舶修造、有限空间、喷涂、可燃爆粉尘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辨识、分类、评级工作,并纳入“智慧安监”信息平台管理。

  2.开展全员培训教育。全市所有工业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风险特点,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并上传“智慧安监”信息平台。

  3.开展“1000班组”创建活动。在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涉及有限空间作、可燃爆粉尘、喷涂、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单位开展以岗位达标为基础,坚持安全第一,班组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为主要内容的“1000班组”创建活动。上半年,市总工会会同团市委、市安监局等部门出台活动方案,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参照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年底组织评比。

  4.开展“查身边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4月底前,市总工会联合市安监局等部门制定活动方案,并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参照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年底组织评比。

  (四)推进标准化创建提档升级

  1.做好复评换证工作。各县级安监部门做好对三级标准化企业的三年期满复评换证工作。

  2.做好标准化创建工作。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3.做好标准化提升工作。鼓励三级标准化企业向二级标准化提升,规范化企业向三级标准化企业提升。

  4.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推进工作。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并按要求上传“智慧安监”平台。提升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率,降低从未自查出隐患企业的比率。

  5.做好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各创建2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

  (五)  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

  1.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向主管部门报告。所有危化品生产、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第一季度向安监部门报告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特种设备设施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要求按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国有控股企业向集团公司报告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集团公司向市国资委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2.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大会报告。每年年终,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一般规上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职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公开道歉制度。对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等主要媒体进行道歉,并承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社会公开整改措施。

  (六)  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述职质询点评活动

      1.扩大市级部门开展范围。市级部门在建设(建筑)、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危化矿山、消防火灾、电力系统等行业,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述职质询点评活动。

      2.有重点拓展县级开展范围。各区、县(市)、开发区参照市级部门(单位),特别是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述职质询点评活动。

      3.乡镇选重点开展活动。每一个乡镇(街道)结合辖区企业结构特点,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选定某一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述职质询点评活动。此项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传导,强化任务落实。此项工作将纳入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市安委办负责全市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统筹工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工作。绍兴市“智慧安监”信息平台要定时推送活动相关内容。各区、县(市)、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的总体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内容传达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位企业负责人,各乡镇(街道)要将相关工作纳入网格员督查内容,督促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巡查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实际,有侧重地开展督促指导。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巡查督导,要结合“双随机、两公开”及时跟进执法。对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会、一票否决、不良记录“黑名单”、举报奖励等制度。

  (三)加强宣传,强化氛围营造。各地各部门要将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内容列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宣传部门要统筹资源,加强对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宣传,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途径对各项具体活动广泛宣传,营造人人讲安全、企业要安全、部门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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