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2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安监局 字号:[ ]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府办《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综合督查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7〕56号)要求,9月中旬,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分六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抽查企业等方式,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问题隐患整改、监察执法等方面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虽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突出问题。

  1. 安全大检查开展不平衡。7月份以来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全国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是平安护航十九大,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有的地方、有的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视程度还不够,行动开展停留在文件上,隐患排查用日常检查代替大检查的情况依然存在。

  2. 企业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督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主要负责人不清楚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员工未接受有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新进员工三级教育未达到规定学时;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设置和配备;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

  3. 隐患自查自改不彻底不及时。有的企业自查时,仅检查生产经营场所的隐患问题,没有认真查找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度等深层次问题,没有全面辨识分析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对发现的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特别是对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发现的问题仍未及时整改到位。市级挂牌督办单位依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 监察执法力度不够。从结果来看,仍存在重检查、轻处罚的现象。目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已检查企业6万多家,发现隐患11万余处,执法处罚的仅230家。有的地方在大检查过程中以现场检查、消除隐患为主,没有严格按照“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打击治理力度不够。

  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实行清

  单式管理,层层建立台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台州“9·25”火灾事故教训,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危险化学品、涉燃爆粉尘、受限空间、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群租房等重点行业领域,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重大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改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做到隐患可追溯,责任可追究。要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请各地将隐患整改情况于2017年10月9日前书面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孙静,联系电话:85153562,电子邮箱:sxs_awb@163.com。

  附件:督查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清单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督查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清单

  (一)越城区

  1.中粮绍兴酒有限公司

  (1)酒池现场没有应急救援物资。

  2.绍兴主流家俱有限公司

  (1)喷漆场所部分电气不防爆;

  (2)除尘设施不符合要求;

  (3)消防器材疏散标志配备不足;

  (4)个人防护用品未按要求佩戴。

  3.浙江越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飞毛、棉絮未及时清理;

  (2)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开关未加盖;

  (3)未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牌。

  (二)柯桥区

  1.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1)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缺少培训学时等内容;

  (2)排水提升泵房1台起重机无防脱钩装置;已报废的4台起重机、3台厂内机动车辆未办理注册手续;

  (3)有限空间作业动火检测时间不正确,应为作业前30分钟内检测。

  2.浙江德欧化工制造有限公司

  (1)特种设备管理台账不完整,部分已报废特种设备未办理注销手续;

  (2)车间内部分灭火器已过期且存放不符合要求,缺少具体责任人和检查表。

  3.浙江中大饲料集团有限公司

  (1)车间安全出口的门应为外推式防火门,不应为卷帘门;

  (2)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无电源连接。

  (三)上虞区

  1.上百万和城

  (1)消火栓箱玻璃破损未及时修复;

  (2)消防水带接口用铁丝捆扎,使用时容易脱落;

  (3)消火栓、灭火器使用标识设置位置不规范。

  2.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部分管道法兰螺栓有腐蚀现象;

  (2)停用设备的水、电、蒸汽等公用工程设施未断开。

  3.上虞区小越镇罗家村罗家路口(329国道)

  (1)该路段车速较快,目前采用限速标志及测速措施,建议采取物理限速措施;

  (2)罗家路与329国道两个路口视线受限,该十字路口的西南角为汽车修理铺,经常停有大型货车,西北角有一间小房子。

  (四)诸暨市

  1.黑猫神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1)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

  (2)缺少扑灭粉尘火灾的灭火设施;

  (3)消防灭火器材放置处未建立定检卡。

  2.卡迪丹集团有限公司

  (1)二楼车间安全出口上锁,常闭式防火门不能正常使用;

  (2)宿舍楼房间内存在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现象;

  (3)食堂油烟管道未清洗,易引发火灾。

  3. 浙江东方缘针织有限公司

  (1)对国务院安委办督查发现的隐患仍未及时整改到位;

  (2)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

  (3)自动喷水和自动灭火系统尚未完成整改;

  (4)车间四层疏散通道堆放货物。

  (五)嵊州市

  1. 浙江昂立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主要负责人不清楚自身安全生产职责;

  (2)动火作业现场管理不符合要求,未见现场防护设施,警示标识;

  (3)动火作业使用电焊机电源接线中间有接头,未保护接地,不符合使用要求;动火作业结束未清理现场做完工验收;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未作任何安全教育和告知;

  (5)检修作业涉及到的危化品油漆、稀释剂当班作业结束后未清理放回专用库房;

  (6)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足。

  2. 图森木业有限公司

  (1)人工取尘房间的普通电器(开关、配电箱等)在涉爆粉尘场所使用不符合要求;

  (2)人工取尘的房间未见粉尘的清扫制度,未见针对粉尘的灭火设施;

  (3)未见除尘设备采取防静电接地并检测合格;

  (4)砂光机连接的风管口处未见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5)产尘车间使用风扇、产尘车间与取尘房间使用扫把清扫地上积尘,不符合规范要求;

  (6) 9月6日下午15︰30左右四楼面漆车间5号喷漆房因动火作业管理不到位,发生了一起火灾。

  3. 公共消防设施

  (1)城南消防站应该尽早完工;

  (2)政府应重视和支持甘霖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

  (六)新昌县

  1. 新昌县荣进机械有限公司

  (1)仓库中的镁粒需做好防水措施。

  2. 浙江恒通机械有限公司

  (1)600多名职工,安全员配备不符合要求。

  3. 浙江新维普添加剂有限公司

  (1)液氨储罐的围堰不规范;

  (2)装料间门口设置了未防爆的插座和灯具;

  (3)厂区管道没有按国标(GB 7231-2003)的要求设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4. 新昌县佳艺实业有限公司

  (1)存在违章建筑物,造成厂房连跨,不符合消防要求;

  (2)车间内吸尘装置达不到要求;

  (3)喷涂车间照明、插座不防爆。

  5. 新昌安信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1)车间现场地面油污多,未及时打扫清理;

  (2)喷涂间设置的未防爆电源、照明;

  (3)抛光车间和喷涂间没有硬隔离;

  (4)抛光车间和喷涂间内设置了煤球加热烘箱。

  6. 社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工地

  (1)临时电线接线不规范,未接保护零线;

  (2)部分孔洞口缺围护;

  (3)电焊机进线老化;

  (4)部分支模板下挂,未及时清除。

  (七)袍江开发区

  1. 绍兴市林森五金化工有限公司

  (1)没有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2)应在厂门口显眼位置设置事故风险告知卡;

  (3)应在各生产、储存岗位设置现场应急处置卡。

  2.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1)应设置岗位应急现场处置卡。

  (八)滨海新城

  1. 绍兴正奇世荣科技有限公司

  (1)生产车间危化品使用和储存场所缺少对应安全周知卡;

  (2)车间现场设置“当心有毒气体"安全标志牌与实际是否相符有待核实;

  (3)生产和储存区有简易起重升降设备,无层门和限载联锁保护;

  (4)仓库储存区设有办公室,建议搬离或者靠外墙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门;

  (5)生产储存区内受限空间需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牌。

  2. 绍兴奇尚商业设施

  (1)车间内产生木屑粉尘生产设施电气为非防爆,设备外壳未接地;

  (2)个别车间二楼通一楼疏散楼梯口堆放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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