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开展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8-01-0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安监局 字号:[ ]


  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即将来临,烟花爆竹进入生产经营旺季,安全不确定因素增多,事故隐患加大。为了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越城区开展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准入。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进行现场审查,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办理,对达不到条件的当场告知。
  二是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对辖区2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交叉执法检查。对企业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严防违规储存、超量配送等问题的出现。
  三是加大对经营储存环节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严打击经营点擅自设立储存场所、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进货渠道不明等严重违规行为。保证一证一点、专店专营,对发现存在以上问题的经营点一律吊销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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